12日,记者从安庆市检察院获悉,铜陵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广春(副厅级)因为涉嫌受贿犯罪,已于5月11日被安庆市检察院决定逮捕。
今年52岁的吴广春在2006年3月任铜陵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之前,一直在合肥市县区一级任职。检察机关目前的初步侦查表明,吴广春涉嫌受贿问题均发生于其在合肥市原郊区及后来的包河区任职期间。2001年1月至2006年初,吴广春利用其担任合肥市原郊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郊区区委书记及包河区区委书记、人大主任的职务之便,在市政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以及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006年11月,安徽省有关部门开始对吴广春进行立案调查。鉴于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今年3月,省纪委将该案移送省检察院后,省检察院指定安庆市检察院进行管辖。4月27日,安庆市检察院对该案立案侦查,4月28日对其刑事拘留,5月11日安庆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吴广春。
此案有关承办人向记者介绍,吴广春一案涉及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正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今年查办的重点领域。(何玲俐汪云波左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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