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日前向各仿真交易会员公司发布通知,决定自5月14日起修改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表以及业务规则。
中金所发布的《关于修改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表以及业务规则的通知》称,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均已颁布实施,中金所对《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也作了相应修改。根据上述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交易所规则的相关内容,现对《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表》(以下简称《合约表》)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据了解,仿真交易原最小变动价位为0.1点,修改后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原手续费收取标准为30元/手(含风险准备金),现修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含风险准备金);原交割手续费为30元/手,现修改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原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现修改为200手;此外,客户持仓限额现修改为600手。
此外,这次修改还涉及结算价、单边市、强行平仓、强制减仓等方面。
同时,中金所还发布了《关于清理仿真交易期货公司自营账户以及行情单边发布的通知》。该通知称,将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仿真交易期货公司中的自营账户进行清理,今后也不再批准期货公司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仿真交易自营业务。通知同时明确,行情信息发布中的成交量是指某一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所有成交合约的单边数量;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单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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