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斥巨资对空气质量改善城市领导予以奖励——— 近日,山西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针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联合制定出一项具体的奖励办法———对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给予重奖,奖励最高额度达到200万元。这样的奖励额度在山西省环境保护工作中尚属首次。 该奖励办法对积极开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成效显著,使空气质量指数位次前移的城市政府,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措施是:退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城市前5名的,给予重奖;空气质量指数位次前移10名的城市,给予特大奖。奖励对象以对个人奖励为主,主要为各重点城市的市县(区)委和市县(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环保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 山西省被列入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中,退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城市排名前5名的,各奖100万元;空气质量指数位次前移10位的则奖励200万元。省级考核的11个重点城市及119个县(区),退出全省大气污染最严重城市排名前5名的,各奖100万元;空气质量指数位次前移10位的,奖励200万元。 山西省政府奖励资金来源主要为省财政专项列支,对国家考核和省级考核不重复奖励。 ■据《山西晚报》 相关新闻 今年前两月山西11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近日,山西省环保局通报了全省今年前两个月11个重点城市二级天完成情况,晋城市完成了45天,在全省11个重点城市中排在第一位。 省政府承诺今年11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增长4%,总天数要达到2816天。今年前两个月,11个重点城市累计实现333个二级天,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6.62%,实际增加了70天。 今年前两个月,各地完成二级天数及排名情况是:晋城市45天,长治市41天,太原市41天,阳泉市37天,忻州市32天,朔州市30天,临汾市29天,晋中市23天,大同市21天,吕梁市19天,运城市15天。 为了能完成省政府承诺的二级天任务,省环保局要求各地狠抓工业污染源的治理,电厂等重点污染企业要强制安装脱硫设施和除尘设施,彻底清理、搬迁,减少城市周边和主要交通通道两边的堆煤场、转运站,控制扬尘污染。对污染严重的区域将实行项目限批,总量限批。 ■据《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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