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台建林 如何让老百姓快捷、方便、准确地查找到承载绝大多数政府信息的红头文件?陕西省利用网络这个快捷的传播媒介破解了这道难题。 从7月起,群众在陕西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上即可查询到陕西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有关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及部、省双重管理和国务院各部门驻陕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自2004年1月1日以来制定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04年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在陕西省法制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期满5年后自行废止。因行政管理工作需要的,应重新制定、发布,并依法报送备案,进入规范性文件备案网络查询检索系统。 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凡在陕西省法制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的,以陕西省政府为备案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为现行有效的文件;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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