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5月14日电 记者周志忠报道: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上,讨论并原则通过由自治区金融办公室提交的《关于加快宁夏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计四部分三十六条。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1条;第二部分为目标1条;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12条,主要内容为:大力推进金融创新;进一步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大力培育小额信贷组织;规范和完善信用担保市场;大力发展和利用资金市场;加快保险业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外合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打造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第四部分措施计22条,主要有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加强与“一行三会”的联系与协调,发挥金融的导向作用;鼓励区(境)外金融机构在宁夏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企业上市和担保机构的发展;激励和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关心和支持金融企业发展;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把金融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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