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外逃贪官的两起成功追捕,极大地鼓舞了中国民众的关注热情 国际先驱导报特约撰稿吴林发自北京 41岁的袁同顺可能做梦也不会想到,在潜逃日本3年之后,自己最终还是难逃中国法律的审判。 5月10日晚,涉嫌挪用公款的辽宁省大连市某国企原总经理袁同顺,被从日本引渡回国。这是日本自1990年向中国引渡过一名劫机犯后,第一次引渡职务犯罪嫌疑人。 双边谈判,个案解决 袁同顺案发于2004年4月,当时大连市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对其逮捕时,袁本人已在同年3月27日逃往日本,投奔已加入日本国籍的妻子。 中国政府今年1月曾向日本提出引渡要求,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当时表示将于5月15日前对是否引渡作出判断,但该决定比计划提前了一周。5月8日,东京高等法院的审判长池田修即做出了引渡决定,两天后,袁同顺被押解回中国。 “企业高管挪用、占有国有资产的行为并不能冠以‘贪污’罪名,而与引渡贪污官员相比,引渡企业高管相对要容易一些。”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马呈元对《国际先驱导报》表示,中日之间之所以近20年来很少引渡实践,关键在于双方并无引渡条约,“中国政府提出引渡要求后,能否最终实现完全由日方决定,在此过程中双方只能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当年潜逃美国的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2004年被引渡回国,也是中国在与美国双边谈判中取得胜利后的成果。在中国与这些尚未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间,双边谈判、个案解决成为一种操作模式。 警务合作助推抓捕贪官 而半个多月前的4月28日,中国云南省召开通报会,向媒体通报该省原交通厅副厅长胡星严重违纪违法、收受巨额贿赂4000余万元的案件。 与袁同顺案如出一辙,胡星被从新加坡引渡回国前也面临着引渡条约缺失的难题。但最终在新加坡警方的协作下,出逃一个月后的胡星即于2月18日凌晨被成功引渡。 “胡星归案正是中国和新加坡警方通力合作的结果。”马呈元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据悉,在新加坡警察在场的情况下,中国警方的追捕组在胡星入住的酒店里对他展开了长时间的心理攻势,最终成功“劝降”,追捕组终于带着胡星登上了中国航班。 引渡之路依然漫长 近期对外逃贪官的两起成功追捕,极大地鼓舞了中国民众的关注热情,网络上有关追逃的报道引发众多评论。但是专家却并未对中国引渡贪官的趋势抱乐观态度。 马呈元一直关注赖昌星引渡事件的进展,但近日赖昌星宵禁令被取消,又一次印证了他之前的观点。“两国间一旦签署引渡条约,就表明双方有引渡的义务,但中国和包括加拿大、美国等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无引渡条约,双方在刑事司法领域的理解仍有很大分歧。”马呈元表示,是否有引渡条约今后还是会成为中国抓捕外逃贪官的一个障碍。 但未签引渡条约并不意味着追逃之路就此被切断。据马呈元介绍,目前国际上追捕外逃逃犯主要有4种途径:两国有引渡条约的直接走司法程序;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引渡;国家间的警务合作;潜逃嫌疑犯因非法入境而被驱逐出境,并遣返至祖国。 日本政府消息人士5月7日曾透露,日本政府正准备年内与中国就两项移送和引渡罪犯的条约展开磋商。而据加拿大媒体报道,加拿大正在努力同中国寻找共同打击涉嫌经济犯罪人员的有效途径,将可能通过提高加拿大对移民资格的审查机制,堵塞法律漏洞,防止外国的罪犯潜逃到该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