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受贿案和一系列药品事件,最直接和最集中反映的问题是,某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在滥用手中的行政审批权。”
药品名称为何满天飞
多次降价,多次更名,同一种药品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商品名称,有时连医生也被搞晕。比如,“头孢曲松钠”因产地、药厂不同,就有头孢三嗪、罗氏芬、丽珠芬、菌必治、康力舒、亚松等20多个名称。而罗红霉素有40多个、阿奇霉素有近百个商品名或者商标。 据不完全统计,药监部门一年1万多个审批事项,其中大部分是这类改包装、改规格的行政批复,真正有关新药的审批其实只有百余个。 审批事项和药品商品名之间的差别,暴露出审批权力被滥用的问题:监管部门只审批不监督,对市场上药品的商品名称满天飞的状况没有及时发现并加以控制。更有人质疑:企业没有任何依据改剂型、改规格,完全是为了规避价格监管,为何能通过审批关? 郑筱萸们的“审批权”有多大 郑筱萸案,暴露出的实际上是整个药品审批领域的“黑洞”。 2001年前,我国的药品实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两级标准。2001年12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标准进行了改进,规定只实行一级标准,即国家标准,取消了地方标准。 这就是“地标升国标”,这本应该是药品质量的一次优胜劣汰。但是,一些不该升入国标的品种,也进入了国标行列。而且,药品注册与后续监管严重脱节,使一些基础工作粗糙、技术要求不明确的药品也获得批准,这当中,就有个别审批人员,利用手中的审批权,收受贿赂,违规审批。 据西部地区一位知情人士讲,一些生产所谓新药的企业,就是把民间验方制成成药,冠以地方特色中成药、天然药物的名目申报新药。填写的相关资料中涉及的临床试验豈??数据常常是编造的,实际上根本没有做过临床试验。这样的资料首先报送地方药监部门。地方药监因为只负责审核,并没有审批权,相当于备案,一般不会遇到问题。上报国家局后,本该用于研发和临床试验的大笔资金,此时就会发挥作用——疏通关系,包括审批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审核的专家,如果关系“硬”,一两个月就能拿到批准文号,如果关系不“硬”,等上一年半载也很平常。 药品审批改革正升温 腐败窝案给药监系统极大震动,除了加大查处力度,一系列规定办法出台,剑指行政审批。 今年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要对批准文号有效期满5年的药品进行再注册,淘汰生产技术落后、没有完成医学药学再评价、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 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有关审批权力的配置、监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做了进一步修订,目前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年内有望出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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