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5日讯 记者李镭报道:今天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介绍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及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等情况,并答记者问。 黄晴宜说,2001年5月22日,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简称两纲)。在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两纲实施进展顺利,妇女儿童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制定、修订法律法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01年以来,我国在制定、修订的多部法律和相关法规中,都进一步强调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2004年修订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和尊重人权”;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了儿童优先,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2003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目前正在制定的就业促进法草案等,都特别强调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2、 强化政府职能,健全妇女儿童工作机制。2001年、2005年先后召开了第三、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家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都体现了两纲的主要目标要求。“十一五”规划还专门增加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一节,规划中涉及两纲的内容多达50多处。各地区、各部门制定了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本部门实施两纲的方案。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普遍将实施两纲纳入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进一步完善了妇女儿童工作机构。2006年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对本地区本部门两纲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国务院妇儿工委组成了由29位省(部)级领导带队的15个国家级评估督导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实施两纲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督导。结果显示,两纲实施整体状况良好。 3、采取有效措施,两纲实施取得显著成效。我国集中、整合多方力量,解决涉及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突出问题。妇女儿童发展取得长足的进步。我国妇女就业比例提高。目前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已达45%。与此同时我国农村贫困妇女减少了400多万,贫困发生率下降。我国妇女参政比例呈上升趋势。全国女干部数量稳步增长,比例已接近干部队伍的40%。省、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上升,提高了17个百分点以上。我国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06年底,全国实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从2006年起,分步骤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今年将实现全部免除。2006年,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27%。在校女大学生、女研究生数均有较大幅度提高。 我国妇女儿童健康状况进一步好转。自2000年始,国家多部门合作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到2005年项目受益人口已达3亿多。全国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53/10万降至2005年的47.7/10万。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已提高到74.1岁。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比2000年分别下降41%和43%。从2003年起,对艾滋病人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对妇女儿童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加强,针对妇女儿童的犯罪得到有效控制。2006年联合国消歧委员会第35届会议对我国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五、第六次国家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中国在促进妇女发展和保护妇女权益方面取得的成绩显著,对其他国家有示范作用。 4、广泛宣传两纲,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国持久深入宣传两纲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从中央到地方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开设专栏和专版;举办新闻发布会、研讨会、文艺演出、义务咨询等活动。2005年政府职能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密切合作,开展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年。40多位中央和省部级领导在国家主流媒体发表文章、作专题报告。越来越多的各级、各类干部院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两纲列入教学内容,提高决策者对妇女儿童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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