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徐少萍、“立委”潘维刚等人,今天到台“最高检察署”,向台“检察总长”陈聪明告发陈水扁涉嫌贪污,要求台“最高检”特侦组调查陈水扁在台北市长任内使用“特别费”的情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这份告发状中指出,陈水扁曾经在1994年12月25日到1998年12月25日担任台北市长,是否有依法将“特别费”使用在市长因公所需的招待馈赠,“特别费”中以市长本人出具领据列报的部分,又是否都有用在实际的公务支出上,有没有发生像“公务机要费案”中,以市长或他的家人私人的消费单据来核销“特别费”的情况,都需要检方依法调查。
潘维刚表示,他们也要求陈水扁、台“司法院长”翁岳生的“特别费案”,都应该由负责侦办马英九“特别费案”的检察官侯宽仁来调查,才能有相同的办案标准。
国民党“立委”还要求特侦组应该在1个月内尽速侦结民进党“四大天王”的“特别费案”,不过并没有获得陈聪明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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