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版的《学习时报》刊登文章指出,在社会管理格局中,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责任,坚持政府不与民争利,扩大公众认同。 首先,政府负责就是政府制订规则,创造环境,组织政府运作活动、提供服务和福利、税收,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政府负责不等于政府包办。 其次,政府应当通过创新等方式,广泛调动社会组织、企业参与社会服务,在美国,非营利组织从政府得到的资助,或者通过合同,或者通过申请政府基金,占非营利组织的35%(2005年),而在中国的香港地区,大约占到80%到100%。 再次,政府通过包括公民教育在内的方式激励公众关心社会事务,捐赠钱财、时间,让公众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目前中国部分居民对于公共事务的冷漠是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面临的挑战之一。 最后,政府不在社会领域与民争利,相反,应大力支持社会领域的公民事务。政府不与民争利是实现公众参与的前提。 这就要求必须研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协调和总体设计机制。毫无疑问,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中,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但除此之外,还需要有其他主体参与。(丁元竹) 《瞭望》文章:强化社会管理要以人为本

资料:总理关心桃农进城凸现"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缺失>>> 有媒体报道,中央领导日前指出,各级政府要多研究社会管理政策,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管理体制。 对此,高层率先作出努力,除对社会管理政策的高度重视外,据悉,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也专门成立了社会研究局这一新机构,负责社会管理领域的政策研究。 完善社会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后遇到的新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家庭和个人的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各种社会需求大都在“单位”中得以解决,故当时职工被称为“单位人”。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老“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逐步剥离,新“单位”则导向单纯,对人们的各种社会需求不再大包大揽,致使人们的部分社会需求难以充分满足,日积月累形成社会问题。 以人为本 民生为先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民生”这个词,并坦率地陈述了目前我国民生方面存在的问题,务实地提出了解决的举措。他指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必须把握好的政策原则之一,是“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 建设和谐社会,民生是根本。作为执政为民的政府,发展生产力的最终目的是全面提高民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群众利益无小事,要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只有把民生放在首位,国家安宁才有强大而厚实的根基。所以,民生成为本届政府工作报告的主流语,令人欣慰。 社会管理中的"立法依赖"值得注意 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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