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 骏)洗车费调价后,不少重庆市民希望政府能出面对此进行干预。政府到底该不该干预此事?近日,记者走访了经济、法学、社会学专家。 法学家:政府干预缺乏法律依据 “洗车费涨价是种经济行为,这种行为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的变化,收入水平高了,消费水平自然也会水涨船高,这样的情况,立法限制是不可能实现的。”面对洗车费涨价,政府是否应该干预的问题,市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方毅表示:“缺乏相关法律支持。” “法律法规的订立必须符合市场规律,一旦制定,就不可能随时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变动,否则市场竞争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洗车费上涨虽然影响了市民的个人利益,但同时也有部分商家并未上涨,这就是市场竞争的体现,这并不违背市场规律,如果政府参与管理,那么洗车行业就难以在竞争中得到提升,也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据方毅介绍,目前国内对洗车行业的价格施行的是市场定价原则,并未立法进行监管,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通过正常的竞争,使市民享受到更满意的服务,而在竞争过程中出现价格波动是正常的,对其进行立法监管并不现实。 经济学家:政府不干预也能形成价格均衡点 “上个世纪80年代初,珠三角也曾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当时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鱼价施行全面放开,而国内当时仍存在着鱼类供应不足的情况,放开后,鱼价猛涨,价格翻了好几倍,当即就有市民建议政府干预,但广州市政府却作出了 ‘不干预’的决定,最终不少珠三角农民看到了养鱼的前景,纷纷改田养鱼,鱼价很快回落,到现在都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局面。”在谈及洗车费上调,政府是否应该干预的问题时,市党校经济学部主任甘强讲了一个生动的例子。 甘强表示:重庆的洗车行业本身就较为分散,涨价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企业自行提价,其他企业跟风所致。“发生这样的情况,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因为确实利润低了,企业难以承受;另一种是形成了价格联盟。但目前看来,仍有部分企业未涨价,这证明,即使形成了价格联盟,这个联盟也并不统一,市场肯定会自然而然地向更具价格吸引力的洗车企业靠近,政府不需要干预也能形成价格均衡点。” 社会学家:应鼓励分类定价 面对洗车费价格上涨,社会学家、市社科院研究员孙元明也表达出了自己的看法:“对竞争中出现的不平等竞争,政府可进行监管,但控制价格没必要,最好拉开地区差距,施行分类定价。” “媒体上曾披露洗车行业涨价,不少店都事先得到了通知,这是一种不规范的竞争行为,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不平等的,对这类行为,政府应该出面进行监管,以免出现不公平竞争。但由于仍有不少洗车店并未涨价,因而政府出面限制价格并无必要,可以让市场进行自行调节。”孙元明说。 对如何保障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孙元明表示:“政府可以考虑进行分类指导,拉开地区和规模差距,地方偏僻的、规模较小的,可以选择执行10元或5元的洗车价格;地段繁华、规模较大的,可以选择20元的洗车价格,让市民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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