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15日长沙电 记者邓义波报道:为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活动,今天,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通报了近几年来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三个特点和一批案例。办案规模稳步上升。2004年共立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411件524人,立案人数比上年上升34.7%。2005年立查422件583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1.3%。2006年立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406件545人,较前三年立案基数分别上升7.1%和9.5%,并自97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省首次消灭立案空白。2007年1至4月,共立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121件169人,同比上升36.3%。 办案质量大幅提高。2006年立查特大案件184件,同比上升23.5%;要案23人(厅级2人),同比上升34.4%。2007年1至4月,立查重特大案件65件,同比上升58.5%;要案5人,同比上升66.7%;起诉32人,同比上升68.4%。2004年至今,各级反渎部门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办案领域纵深拓展。2004年以来,湖南各级院反渎部门重点查办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造成重大损失;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失职;破坏土地、森林、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使市场监管职责,严重侵犯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严重侵犯人权的司法、党政和行政执法腐败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如省院查办的原娄底市副市长易佑德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公积金损失8000余万元案;原邵阳市常务副市长戴松林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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