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农安县法院开庭审理轰动一时的农安灭门案,因为家庭琐事用斧子、铁棒杀害6名亲人的董刚,在法庭上像失忆一样,很多时候都说自己记不清了,但司法鉴定证明董刚杀害亲人时精神正常,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15日9时30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的法官在农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董刚杀害自己6名亲人一案,29岁的董刚被法警带进法庭,面无表情。法庭上很安静,旁听席上没有董刚的亲属,他的二哥没有来旁听。
29岁的董刚是被害人董长青的三儿子,10年前他初中毕业后,整日游手好闲,没钱就向父母要,有了钱就四处赌博,气得父母整日骂他无能、废物,并多次撵他离家。董刚与父母整日吵骂,由此心生怨恨。
今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初七早,董家按风俗也煮了面条,董刚起来得很晚,被母亲骂了,他吃了面条还喝了一大碗白酒,再次与父母发生争吵。10时,董刚的母亲和大哥出去办事,董长青与董刚父子二人仍然在争吵,董刚恼羞成怒,到厨房拿起一把斧子将父亲砍死,随后将妹妹,以及12岁的外甥女残忍地杀害,接着又将从外面办事回来的母亲、大哥和听到动静出来查看的大姐杀害,然后逃离现场。2月25日凌晨2时,董刚自知罪孽深重,准备偷偷潜回家里自杀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开庭后,法官核实了董刚的身份,之后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董刚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自己残忍杀害6名亲人的犯罪事实,董刚在陈述时说:“过程记不清,想不起来了,真记不清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董刚在回答公诉人的询问时也多次对问题表示“记不清了”,在问到他家一共几口人时,他说7口,董刚说“人是我杀的,7口人就剩我一个了,用的是铁管子。”董刚在法庭上的表现就像是一个失忆的人一样,对于很多问题,他都说自己记不清了。
在举证过程中,第一个证据就是董刚自己的供述,董刚说,“某些事好像不是那回事,记不清。”证据中有董刚二哥董波的证言,证明董刚与父母以及大哥有矛盾,还曾用刀砍过其大哥。公诉人还出示了公安机关委托有关部门对董刚做的司法精神鉴定,这份4月19日出具的鉴定结论是,董刚在作案时精神正常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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