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5月16日电 记者宋学春 通讯员王海声报道:为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力量同渎职侵权犯罪作斗争,全面提高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和质量效果,日前,青岛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决定于即日起至6月15日,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四类四十二个罪名,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类犯罪、玩忽职守类犯罪、徇私舞弊类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这些犯罪主要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的过程中,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正式施行,明确了各类渎职侵权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标准。今后,青岛市检察院将严格遵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立案标准的要求,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青岛市检察院吁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控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对于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检察机关将坚持检务公开原则,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并对提供案件线索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据悉,今年以来,青岛市检察院加大了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力度,截止5月11日共立查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件27人,其中涉嫌滥用职权犯罪7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12人,涉嫌徇私枉法犯罪1人,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犯罪2人,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犯罪3人,涉嫌非法批准占用耕地犯罪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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