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5月16日电(记者郭久辉)5月16日,国家文物局局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单霁翔,在郑州召开的文物普查培训班开学典礼上介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经启动,此次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07年9月30日。 单霁翔介绍,2007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这标志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式启动。此次普查范围是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近40万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广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并充分利用已有的文物调查项目成果,了解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对不可移动文物的量化指标、保存与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等进行调查、登录。 此次普查要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结果,及时公布其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1956年和1981年中国曾进行过两次全国文物普查。在第二次文物普查的基础上,中国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0余万处,并先后公布了235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000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0000余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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