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毅)5月13日,2007年度吉林省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程在长春启动。与以往单纯的就业洽谈不同,这个活动更注重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对毕业后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这是吉林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一个内容。作为老工业基地,吉林省下岗人员最多时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一倍多,就业压力较大。近年来,吉林省创造性地开拓就业思路,构建内外并举的格局,以推动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吉林模式保持了全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2006年,全省共创造城镇就业岗位57.6万个、城镇新增就业45.2万人,实现劳务输出358.8万人、劳务输出总收入275.82亿元。
出台积极政策。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吉林省对政策扶持对象,小额担保贷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困难就业对象范围进行了拓展。据统计,2006年,吉林省有50万人分别享受到税收扶持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人员也达到3.1万人,直接带动10.1万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政府购买公益岗位。2005年,省政府创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3年开发10万公益岗位的目标,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就业的重要渠道。凡是列入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目录的岗位,由政府出资购买,集中安置“4050”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仅去年一年,全省就新开发利用公益性岗位3.74万个,安置就业困难对象3.16万人。
建立就业援助机制,积极促进弱势群体就业。在以多项政策措施保证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吉林省积极关注残疾人的就业。42岁的裴小旭患小儿麻痹后遗症,只能拄双拐走路,丈夫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她只能在一所中学门前摆地摊。2003年,她的地摊突然变成了“超市”——长春市和朝阳区残联从“扶残就业工程”专款中投入4万元,帮助她办起小超市,她也当选为“长春市全民创业十大魅力人物”和“巾帼创业典型人物”。据介绍,吉林省的残疾人就业率从10年前的60%,提高到现在的85%左右,城镇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率达到了85.2%。
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这也是吉林省的一项创举,得到国务院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过去两年间,共带动59万人实现创业和就业再就业,活动的牵头部门也由2004年的8家增加到2006年的19家。“万名下岗员工进民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4050”再就业“绿色通道”、“自强就业助残行动”,27项活动成效显著。吉林省还将每年的5月作为“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月”。
劳务输出促进就业。2006年全省实现劳务输出358.8万人、比上年增长9.2%,劳务输出总收入275.82亿元、人均收入7687元。省内就业、省外就业和境外就业,成为全省扩大就业的三大渠道。为提升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业技能,吉林省日前在全省启动了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中个人最高可得政府补贴金额近4000元。据统计部门近期对当地农民工的调查,吉林省有48.8%的农民工参加了各种职业技术培训。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努力得到了社会的赞誉。省劳动保障厅不仅被命名为“全国再就业先进单位”,还在省人大评议政府部门工作中,实现了首个满分,即省劳动保障厅社会保障工作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