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7日讯 (记者左燕东 通讯员田萍) 今天,山西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宣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根据这一文件,山西省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年内将要全部落实到位。 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且不平衡等诸多原因造成了我省很多县级公安机关存在着公用经费难以保障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部分地方出现过把经费保障与罚没款挂钩,靠罚没款解决公安机关经费的做法。2004年底,《山西省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出台,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06年底,全省有61个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达到《标准》的80%以上,其中42个县全部落实到位。今年是我省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标准达标的最后一年,也是抓落实的关键时期。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采取过硬措施,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年内全部落实保障标准。绝不允许再出现把经费保障与罚没款挂钩、靠罚没款解决公安机关经费问题的现象。 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杜玉林表示,今年年底,省综治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要对各地落实标准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不能按标准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要停发中央和省级所有专项补贴,并核减财政一般转移支付。考虑到一些贫困县财力紧张、落实标准工作确有困难的实际情况,省财政将在对有关县的转移支付中给予一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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