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全国数十城市启动卡拉OK版权收费

www.zjol.com.cn  2007年05月20日 15:01: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深圳5月20日电 (记者张毅 何广怀) 20日下午,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深圳举行仪式,授予已签约的近20家卡拉OK业者音像作品许可使用授权。艰难起步的中国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在重要城市又取得大突破。

   自今年2月云南昆明首批卡拉OK企业签约缴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以来,卡拉OK版权收费在北京、云南、新疆、陕西、江苏、山东、福建、辽宁和广东的数十个城市顺利展开,并迅速向全国铺开。5月底以前,还将有重庆、四川、安徽等4个省市启动这项工作。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说,对卡拉OK使用的音像作品收取版权使用费,是中国政府在音像作品领域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又一举措,表明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作为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形式,卡拉OK进入中国内地已有20多年,并取得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内地约有5万至10万家卡拉OK经营场所,每家平均10个包房,每年营业额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收取音像作品版权使用费是国际惯例,但由于法律不健全和知识产权意识淡漠,长期以来,内地的卡拉OK经营者从未支付过权利人音像作品版权使用费。

   近年来,中外唱片公司状告内地卡拉OK经营者侵权的案件达到两百多起,全部胜诉或庭外和解。卡拉OK成为中国著作权侵权行为的“高发地带”。

   2001年10月2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对音乐作品收取版权使用费。但由于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许多困难,这一规定未能得到实施。

   随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力度不断加大,卡拉OK版权收费进入实施阶段。国家版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版权费由权利人授权委托中国音像协会等两家著作权管理机构收取。

   中国音像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副主任吕文举对记者说,目前已有上百家海内外著名音像公司和签约歌手授权中国音像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包括中国唱片总公司、正大国际、滚石国际音乐、索尼音乐、百代唱片、华纳国际音乐等。

   记者了解到,中国一些卡拉OK比较集中的大城市的有关部门,正在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对个别规模较大、执意侵权盗版的卡拉OK经营者依法予以严惩,以落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