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5月21电(陈清谢斌)2006年,长沙市通过大力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构造稳定平和的消防安全环境,实现了年火灾事故零死亡和连续10年实现无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突破。那么,这一成绩是如何实现的,城市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和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升的和谐局面又是怎样出现的呢? 加大投入保障平安产出
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认真听取长沙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建设情况。(摄影 陈清 谢斌) 2006年,长沙市政府率先将提升消防安全保障,完成在各区县分别兴建一个消防站建设的任务,纳入了全市八件实事范畴,确定为市政府和区县政府的重点工程项目。到2007年元月,长沙市先后有六个消防站建成投入使用,有四个消防站启动建设。全市消防站数量由14个增加到25个,消防执勤车辆由50台增加到85台,消防站和执勤车辆分别增长78.6%和70%,为长沙实现城区内任何火警均不少于两个中队、五台消防车赶赴现场的灭火作战部署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为创造有利发展的平安局面,长沙市委、市政府每年要召开两次以上市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形势,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重大消防问题。在长沙,消防安全和其它安全工作情况一道纳入了对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实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以及对安全工作开展不利和重大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制度。 据统计,2006年,全市仅消防业务、消防装备购置费、消防站建设三项经费投入就超过两亿元,同比增长160%,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7%的5倍。长沙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文生告诉记者,2006年,长沙市600余名消防官兵共接警出动2818次,出动车辆8032台次,出动人员70000人次,在灭火和抢险救援中共疏散和救出被困群众500余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十亿元。 加大网络建设产出安全环境 “46810”工程是2006年长沙市在基层社区、村镇平安创建中启动的一项浩大的、系统的基础性工程。长沙市以此为契机,在全市在基层社区村镇建立了“街道(乡镇)以社区(村)为主,社区(村)以楼栋(组)为主;单位以法人为主,家庭以户主为主”的基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通过开展“八大员”进社区和农村活动,让义务消防员和消防法制宣传员扎扎实实进入社区和农村,在基层社区和村镇中创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和日常消防监督网,有效的推动了一批无重大火灾隐患、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十无”社区和村镇的形成。 “46810”工程,使长沙市基层社区、村镇的消防工作基础得到了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得到了落实,力量得到了充实,网络得到了健全,筑牢了火灾事故监控基础。据不完全统计,一年中长沙市就新增社区消防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宣传员5000余名,发展志愿消防队9个,自发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活动18000余次,从而长沙市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网络全面覆盖了全市80%以上的社区农村和95%以上的学校,使超过100万群众从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宣传教育中受益。 加大平安管理产出高速发展 经过对全市10万家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后,2006年,长沙市全面铺开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按每个民警管理10个重点单位的标准,长沙市对派出所列管的9000余家重点单位逐一进行了明确,并完善“一区双警”和“一区多警”的社区和村镇警务部署,明确了社区民警在辖区消防管理中的职权。长沙市消防支队政委谌再来对记者说,1200余名派出所社区民警参与消防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负责,使全市消防监督力量猛增了十倍。 2006年,长沙市100%社区和村镇均完成了“一区双警”和“一区多警”的警务部署,从而使原来一个监督员负责两个辖区监督任务,变成了两个甚至多个监督员共同负责一个社区或村镇的消防监督,最大限度扩大火灾监管覆盖面,大幅度提升了全市消防监管力度和水平,促使单位自查自纠整治火灾隐患的积极性显著加强,使火灾隐患无处藏身,在很大程度上根除了火灾发生的潜在威胁。 2006年,长沙市对全市90000余家单位和20000栋居民住宅楼近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3000余处,责令停产、停业和停止使用单位498家,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0起重大火灾隐患中,有9家全部整改到位,从而使数十万人的消防安全从中受益,数十亿的国家财产免受火灾威胁。 年火灾事故零死亡和连续10年无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使长沙发展曾现出城市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和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升的和谐局面。2006年,长沙市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400亿元,火灾损失262万元,仅为地区生产总值的十万分之一。这一成绩不仅得到了长沙市委、市政府的赞誉,湖南省委、省政府也给予很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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