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代主席王正伟日前谈学习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时提到:当前,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披着制度的合法外衣来操作的。一些部门一些人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怎么体现监督?怎么体现公平?怎么可能不产生不正之风?因此,他强调:“对行业不正之风,既要敢管,还要善管,要有挑战行业‘潜规则’的勇气。实践证明,‘潜规则’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人民日报》5月21日) 王正伟这番话可谓掷地有声。每一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要有挑战“潜规则”的勇气,从道德上作出表率。但是,“潜规则”无法在没有基本制度的条件下受到挑战,并且,没有基本制度保障,也不能指望挑战潜规则成为人们的日常行为。 所谓“潜规则”,按照吴思先生所说,是指在内部通行或者认可的,未向外界公布的规则与程序。之所以称其为“规则”,是因为其发挥的作用,几乎与国家颁布的规程有着同等的效力和功能,甚至有时是既得利益者的首选规则。“潜规则”并非“没有什么了不起”,在现实生活中恰恰是“非常了不起”,因为它涉及到一个群体的利益,而且这一群体往往是有权有势者,与“潜规则”作对意味着与一个有权势的群体为敌。

不妨看几个壮士的结局:2004年,河南省平舆县公安局副政委董留民在侦查一起涉黑案件时,不听上面的停止侦查招呼,遭到黑社会的保护伞的报复,被迫背井离乡;2005年,安徽省阜阳市物价局原局长张洪钧在任期间因调查并制止教育乱收费遭到阻挠,于2005年4月初向市领导提出辞职。如此看来,在“潜规则”面前,那怕你贵为局长,也只能望洋兴叹。 挑战“潜规则”无法依靠匹夫之勇,不能仅仅通过道德的召唤制造出几个典型,更不能让那些挑战者被撞得头破血流后,加剧公众的绝望,而是要通过不断地创建保障挑战者的制度,让更多人能依托这种制度能鼓起勇气挑战“潜规则”,这种制度能保证挑战者有可能战胜“潜规则”并且自身不受其害。 “潜规则”之所以能成为“规则”,在于其“潜”,也就是躲藏在公众之下,不能为公众所知;挑战者之所以遭受报复迫害,也在于公众不知无法保护挑战者。因此,保障媒体自由报道的权利,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当今世界,无论是“水门事件”还是“虐俘事件”都有媒体的身影;在当今中国,举凡官场、教育、医药、体育界的种种“潜规则”的曝露,媒体功不可没。然而,今天之所以许多“潜规则”揭露困难重重,就在于一些地方往往如郴州市委原宣传部长樊甲生一样,组织了“新闻灭火队”,干扰、打压媒体。 可见,只要有了好的制度保障,有了能与“潜规则”决战的媒体平台,自然会有更多的匹夫上台应战。(杨涛,来源:信息时报)
宁夏代主席:要有挑战“潜规则”的勇气 当前,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披着制度的合法外衣来操作的。一些部门一些人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怎么体现监督?怎么体现公平?怎么可能不产生不正之风?!对行业不正之风,既要敢管,还要善管,要有挑战行业“潜规则”的勇气。实践证明,“潜规则”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上级“打招呼”处处畅通?官场“潜规则”亟须革除 在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庭审中,公诉人在长达28页的起诉书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是“李大伦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打招呼’,为自己和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打招呼”,一句平常之语,因为李大伦一案,引人警醒:一方面个别官吏利用手中的权力,颐指气使、呼风唤雨,大搞权钱交易;另一方面,下级官员丢弃原则,唯命是从,不惜牺牲党和人民的利益。这样的“打招呼”并非个案,在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正在不同程度地上演,甚至被当作“潜规则”来运转,如此害人害已、害国家害人民的歪风当刹。 “纠风”三大重点:权力寻租 霸王条款 潜规则 《瞭望》新闻周刊近日获悉,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将于近期集中时间组织一次纠正不正之风活动,以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据悉,按照中央的要求,本次活动重点纠正三个方面的不正之风,一是权力寻租,二是霸王条款,三是各种潜规则。 这些不正之风的本质,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受访多位专家认为,作为预防腐败的方式之一,本次纠风活动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规律性问题,从中寻找纠正不正之风的系统经验,探索纠风长效机制。 端正干部作风须破除各种“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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