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改革开放成果的宏大目标中,涉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革国民收入分配体制等诸多命题。其中,给普通职工涨工资可谓最直接、最现实的途径之一和具体体现 当“只涨利润不涨工资”、“只涨老总不涨员工”让不少普通劳动者抱怨不已之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的消息自然引来多方关注。本报5月17日刊发了一组评论《给普通职工涨工资:利在民生,利在国家》,从多个角度肯定了此举的重要意义,如“一方面可以直接实现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则利于解决广大民众的生活生计问题,缩小收入差距,降低基尼系数,从而为社会和谐奠定必要的基础。这既是民生之要,也是发展之本”,“意味着‘廉价劳动力’时代开始终结”,“民富则国富”,“是关乎中国工业整体发展水平的大事”,等等。 接下来,人们更关心的是这一利国利民之事能否顺利成为现实,在美好愿景与现实之间将有多长的距离。如果我们把可能的障碍设想得更充分些,也许并不是一种过于悲观而是更为理智的思维方式。首先,我们不能低估某些顽固观念的掣肘。比如,“给工人涨工资会降低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类似的声音一度甚嚣尘上。而这一主张回避不了的核心问题是,如果眼看着外资从中国企业拿走巨额利润的同时,却是大批中国工人始终在低收入的窘境中生存,这是我们所致力追求的现代化目标吗?我们不能不警惕这样一种趋向:贪恋于工人低工资的“竞争优势”而怠于在产品升级换代、产业结构调整上下功夫,将是一种危险的短视,逃避不了的结局是在国际竞争中渐渐失去优势。 将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这一理念的提出赢得公众的普遍认同。让广大百姓共同享有改革开放成果的宏大目标中,涉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国民收入分配体制等诸多命题。其中,给普通职工涨工资可谓最直接、最现实的途径之一和具体体现。 其次,就实际操作而言,给普通职工涨工资涉及工资改革与管理的诸多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在多种所有制、多种用工方式并存的现实条件下,确保普通职工工资的合理增长,工资管理与改革必须到位。比如,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及调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的相关信息采集与决策,不同行业劳动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的确定等等。实事求是地说,这些领域还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尽快完善的工作。如果工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不到位,给普通职工涨工资可能只会停留于文件上、口号上,也可能使一些企业钻政策法规的空子,给相关执法工作带来相当困难。正如多方人士已经意识到的,包括本报5月15日社评《集体协商是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的重要条件》,给普通职工涨工资,工会组织扮演的角色重要,担当的职责重大。现实中,许多地方工会已经开始尝试通过集体协商,争取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而水涨船高。尽管与资方的谈判过程曲折艰难,但这一可喜的开端已显示出其不可低估的社会效果———那些没有工会组织或没有加入工会的职工,羡慕有工会为员工争工资争福利;加入了工会组织的职工则期待工会更大胆、更有效地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说话、办事;而资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也渐渐意识到工会组织的能量不可小觑。工会组织的作用和影响力就是在这样实实在在的工作中一步步发挥和扩大。 因为工资调整直接涉及百姓现实利益,所以人人关心,十分敏感;因为这项工作比较复杂,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人们希望看到政府、企业、工会合力办好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评论员刘文宁) 把住涨工资的共享风向标 物价在轮涨,工资须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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