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5月21日电(记者王茜)黑龙江省卫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导致男女性别失衡的鉴定胎儿性别设备实行备案管理。
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购买B超等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设备后的1个月内,县及县级市以下医疗保健机构应到县卫生局备案,城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到市卫生局备案。
备案方式为,填写“购买B超等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设备备案表”一式三份,由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机构或母婴保健监督科和本单位分别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