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王楠报道 上海市劳动关系研究中心昨天发布消息,对本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状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综合研究成果———《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状况研究报告》已全面完成。报告显示,2006年上海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状况总体评价处于中等水平,其中合资企业69.55分为最高。据悉,对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状态调查发布在全国尚属首次,《报告》被誉为业内首本“蓝皮书”,今后每年将发布一次。 集体企业和谐指数低 《报告》通过五个描述性分析指标———职工就业、工资收入、劳动保护与劳动安全、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四大指数———收入保障、劳动环境数、权益实现和技能发展,对劳动关系和谐程度进行了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估。结果显示,合资企业劳动和谐指数为69.55分,国有企业为65.94分,属于劳动关系良好;私营企业为30.18分,为劳动关系一般;集体企业劳动关系指数最低,为18.37分,为劳动关系差。 而从不同行业来看,电力、水、燃料、金融、房产、信息业均为良好;餐饮服务业31.41分,电子行业26.33分,为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最低。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的主观评价,总体高于客观评价结果,其中评价差的行业为化工和建材。 主客观评价差异较大 《报告》中通过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方法所获的结果存在明显差异。例如,客观评价中集体企业得分最低,但在主观评价中却得分最高,职工评价其劳动关系良好。对此,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院长、市劳动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傅小龙表示,国有企业的职工具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对和谐劳动关系的期望较高,现实与期望的差距会导致主观评价度的降低。而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对企业归属感不强,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一份有收入保障的工作比劳动关系问题要实际得多,对工作稳定性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劳动关系的期望。 傅小龙表示,因此对劳动关系的研究不能仅以主观评价作为标准,它只能作为一种参考。两种方法之间的具体差异,劳动关系研究中心还将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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