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22日在全国公安派出所经验交流会上表示,明年内全国派出所必须做到把公用经费纳入县级公安机关经费预算,解决“以收定支”问题,为派出所建设的发展进步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虽然近年来全国派出所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警力配置、警务保障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相适,特别是在经费问题上,虽然规定了收支两条线,但有的地方采取“以收定支”的经费保障办法,把派出所罚没款与开支挂钩,多交多返,实际成为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更有甚者,有的地方编制财政预算时,就把派出所的罚没款算进去,如果罚没款交不足,连民警工资都不发,这很容易引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问题。
根据公安部要求,2008年之前,派出所警力要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以上,全国城区派出所和建制镇派出所每所警力要分别达到20人、10人以上;2010年之前,农村派出所警力要全部达到5人以上,经费保障问题显得更为突出。为此,公安部明确提出,派出所公用经费必须纳入预算,对于已经纳入预算的,要确保足额拨付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