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保铭在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时强调要以创新的意识搞好试点 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22日上午海南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强调,要以创新的特区意识,落实好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搞好试点,摸索经验,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一关系全省广大城镇居民切身利益的工作抓好抓实。 省委常委、副省长方晓宇,副省长姜斯宪、林方略、陈成出席会议,并就《意见》发表了各自的意见。省卫生厅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前期工作汇报。据悉,我省将从今年下半年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已确定的4个试点市县为海口、三亚、东方、屯昌。 罗保铭在会上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海南的成功实施,使广大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目前,还有部分城镇居民处在“三不靠”状态,没有基本医疗保障。这部分人群,同样有享受政府提供的最基本公共医疗服务的权利。切实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宗旨。 罗保铭说,当前,首要的任务是要落实好省五次党代会精神,在解决民生问题上,要加快启动并着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前,海口市已经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积累了一些经验。省卫生厅、省人劳厅等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市县,做了大量细致的调研,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现在的《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10个配套文件。总的来看,我们抓的这项工作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要求,也符合我省的省情、民情。 罗保铭指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要准确、科学地界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医疗保险报销补偿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准确、透明、公开;要本着“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门诊治疗药品目录、病种目录;要加强资金的征收和管理,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居民个人参保面,省和各市县要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到位;要以市县为单位进行资金统筹,增加参保资金的共济面,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安全。 罗保铭强调,卫生、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地税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方案设计,指导市县做好试点的各项实施工作。各试点市县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个环节工作落到实处。不是试点的市县,要做好测算、摸底、调研工作,为明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充分准备。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以创新的意识和思维,充分借鉴我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体制、运行等经验,把这件惠及广大城镇居民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记者 陈成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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