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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力推三举措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问题

www.zjol.com.cn  2007年05月23日 10:04:1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人民网北京5月23日专电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宋寒松表示,渎职侵权犯罪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发现难。因为渎职侵权犯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中的一些渎职行为,有很多是老百姓很难发现的,因为是他在职能运作过程中的,所以具有比较强的隐蔽性。

   宋寒松表示,我们检察机关也采取了很多的措施,第一、检察机关和一些可能发生渎职侵权犯罪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联系,建立一种正式的案件移送制度,你发生了相关的案件要移送给我,否则就可以对你进行处理。

   第二、渎职失职的后果是比较明显的,比如说非法批地,可能会造成农民群众的不满,这属于一种重大事件。我们要注意观察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案件的背后有没有渎职犯罪,然后顺着这些渎职案件的背后去查,一旦发现了渎职侵权犯罪我们就会认真的查处。

   第三、我们和舆论监督部门也是配合的比较好的。曾经有一位老同志说:反贪是靠群众举报,反毒是靠读报,这样可以更好的了解社会。很多大的事件都是靠着新闻媒体的反映,比如说沱江的污染事件,相关部门看了这些情况以后,再去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这样就给干部敲响了警钟。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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