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5月23日电 从2002年至2006年底,中国在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工作中,共取消2700多个收费项目,减轻运输企业和车主负担210亿元,这是记者从近日在成都召开的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 和整顿道路站点等问题的通知》,从源头上加大力度开展对公路“三乱”的重点治理。财政部、国家计委公布取消了238项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当年减轻运输企业和车主负担约145亿元。
2003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公布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及机动车辆收费项目目录,各地区也相继颁布了涉车收费项目目录,到2006年底,全国共取消涉及车辆收费项目累计2503项,涉及金额65亿元。
此外,各地对公路、城市道路上的收费站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对国务院规定应当撤销的收费站点,停止收费并撤除相应收费设施。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撤消道路站点2705个,其中收费站1475个,检查站和非法站点12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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