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5月23日电 两名韩国人因来华经商货款被盗,遂起歹念以“兑换外币”为圈套对一名中国人实施抢劫并殴打其致轻伤。日前这两人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以罚款1万元,两人将在刑满释放后被驱逐出境。
2006年10月24日,31岁的韩国人金有 东、成钟烈和方学俊(另案处理)自韩国首尔经深圳来到广州,打算批发服装回韩国出售,不料刚到广州不久,金有东携带的1万美元货款被盗,金有东便提议以抢劫弥补自身损失。
10月26日,金有东等人以“兑换外币”为幌子,通过翻译将中国人谭某约至广州三元里附近某住宅楼。谭某走出电梯后便遭到金有东等人的殴打,受到轻伤,被抢去绿色挎包一个,内有43万元人民币,22000美元,6万日元和840港元。
谭某被殴打后大声呼救,该住宅楼保安在大楼负二层和大堂将分开逃跑的金有东与成钟烈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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