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因涉嫌玩忽职守罪,海南省屯昌县建设与环境资源局原副局长郑大民和该局规划股原股长吴可才同时在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公开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2月5日,屯昌县建设与环境资源局与琼山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屯昌县公园桥承包建筑合同。郑大民和吴可才作为建设与环境资源局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在对工程施工验收签字过程中,不按规定到现场核查,结果造成工程款多付119万元。案发后,多付工程款已被全部追回。当天,法院未当庭作出宣判。(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 邢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