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牛皮”?蛇皮!记者昨天从黄埔海关获悉,日前该关在国际快件渠道查获走私蛇皮案,在一票申报品名为“野生牛皮”的进境货物当中查获走私蟒蛇皮133张。
查获133张走私蟒蛇皮
记者了解到,在黄埔海关国际快件通道,关员在对进口货物进行查验时,一票由东莞市某快递有限公司申报进境的货物引起了关员的注意,该货物申报品名为“野生牛皮”。经风险评估,海关对该货物进行开拆查验,结果查出了50张巨型蟒蛇皮。
凭着经验和职业敏感,海关关员对该批货物进行细心查对。果然,在数分钟后,又发现一包类似包装的货物,且同样申报为“野生牛皮”。经开袋查验,海关关员又当场查出83张蟒蛇皮。
据悉,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我国政府于1988年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根据该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没有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禁止贸易、携带、邮寄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种及产品进出我国国境。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蟒蛇皮商业价值高
据介绍,蟒蛇皮具有很高的商业利用价值,可用来制作高级皮包、鞋等物品,若走私分子将蛇皮走私进境,可获取高额非法利润,因此一些不法分子不惜冒着被法律惩罚的危险从事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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