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9日上午8时许,青岛胶州市胶西镇36岁的精神病人王国成,掰下一根钢筋逃出栖身4年的铁笼。他拿着钢筋把73岁母亲打死后,又冲到邻居家大打出手。民警和其对峙约1小时后,他才回到铁笼里。4年内他已杀死两人,家里没有钱送他进医院,怕他再伤人要求警方将其枪毙又遭拒绝,这样的“铁窗”生涯何时到头,让他的家人着实犯了愁。张伟摄
精神病监管为何成难题
5月10日晚上,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荣山村发生一起惨案。一名中年男子持水果刀残忍地伤害自己的两名堂弟和堂弟的母亲,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邻居怀疑他患有精神病。
《海南特区报》上的这则新闻让海南省安宁医院防治科科长占达飞很关注。虽然砍死亲人的男子最后尚需做精神疾病鉴定,但一直负责海南重性精神疾病监管工作的占达飞还是掠过一丝阴影。
在占达飞的心中,有一组令人不安的数据,仅在2006年,海口市就有39人被精神病人杀死,17人被精神病人致伤,6名精神病人被强奸。
另一个事实是,海口是全国60个重性精神疾病监管示范区之一,自2006年5月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以来,示范区工作已开展一年。监管过程中的困难让占达飞和他的同事难以乐观。
难以统计的“肇事肇祸率”
2006年5月,国家开始在30个重性精神疾病监管示范区实施治疗项目,降低“肇事肇祸率”是示范区的重要目标。然而在海口,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率这一数字却难以找到答案。
占达飞的电脑中有一篇文章,题目是《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及有关记录》,文中记载了2006年以来海口媒体报道的17条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新闻,这是占达飞读报时搜集的。
记者向占达飞了解海口市精神病人的肇事肇祸率,占达飞说,安宁医院没有这个统计数字。公安部门每年在安宁医院做精神疾病鉴定的数字只是其中一部分,那些在家中或其他地方肇事肇祸的情况很难被发现,因此统计不出肇事肇祸率。
这一说法在海口市卫生局疾病控制科得到了印证。疾病控制科吴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仅没有准确的肇事肇祸率,即是对海口市内精神病人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而据记者了解,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率的缺失并非是某个部门的失职,这与海口市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监管示范区项目的特殊实践有重要关联。
2006年,卫生部确定的60个示范区中,只有海口将城区和农村示范区合而为一,随后的实施方案更是将免费治疗的范围扩展至全省。
占达飞解释说,海南人口较少,仅800多万人,地域小,面积才3.4万平方公里,交通便利,最远的南北距离高速路仅260多公里,只有三四个小时的车程。
更为特殊的是,海口示范区2006年的组织实施者是海南省安宁医院,其他示范区则是地方政府的卫生部门。这样安排则是因为海南省内仅有海南省安宁医院及其五指山分院两家正规的国立精神病专科医院。
一年来,海南省安宁医院完成了示范区内的治疗项目,其中包括对240名经济困难的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治疗,免费治疗费用为41.66元药费及相关免费检查费用。另外,安宁医院还对40名患者提供住院治疗,一次性补助治疗费1500元。
示范区的免费治疗项目对于精神病人虽然显得杯水车薪,但不少人还是从中受益,摆脱了精神病的苦恼。浦鞠花即是其中一名受益者。
患有精神疾病的浦鞠花和在海口打工的丈夫一起生活,身边带着两个孩子,丈夫一次工伤后卧床不起,浦鞠花也开始在市区四处流浪。在当地媒体帮助下,浦鞠花回到丈夫身边,安宁医院也将浦鞠花列入救助对象,除补助1500元外,还全部免去了其他治疗费用。经过近一年的治疗和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浦鞠花的病情大为好转,现在已能照料自己和丈夫、孩子。
但是,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是一项复杂工程,仅仅海南省安宁医院一家远远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只有地方政府、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的相互协调,才能将其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降至最低。
最新的信息表明,2007年,海口示范区开始改为由海口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相关方案目前正在接受海口市政府审批。
“健康岛”上的“精神疾病”问题
在占达飞看来,监狱和精神病院是衡量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海南省精神卫生工作的滞后严重影响了“健康岛”形象。
据了解,海南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2006年共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109例,其中刑事案件97例,占88.9%,案件中精神病人伤害39人致死、17人致伤、6人被强奸。
海南省安宁医院曾应用标准化流行病学方法对全省精神疾病进行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海南省各类精神疾病的总体患病率为16.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7‰),其中精神分裂症为4.19‰。按照全省现有人口800多万计,共有各类精神病13.5万人,其中精神分裂症3.3万多人。
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海南省公众精神卫生知识匮乏,社会偏见严重,大多数人对精神疾病认识不足,对患者缺乏应有的理解和同情,偏见与歧视现象较为严重。由于害怕受歧视,多数人宁可自己忍受痛苦而不愿寻求精神科医生的帮助,结果延误了治疗,病情加重。不少精神病患者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出现暴力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加重了人们对精神病人的歧视。
海口市精神病防治所的工作人员对此感受颇深,2006年对精神疾病患者的调查摸底工作中,虽然工作人员苦口婆心,还是有不少家庭不愿提供详细信息,甚至故意隐瞒患者的肇事肇祸情况。
占达飞了解到的另外一个情况是,全国除西藏外,只有海南没有成立各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更没有专项的经费可供使用。
海南省安宁医院近期提供给主管部门的一份报告中建议,制定《精神疾病防治工作条例》,建立自上而下直至基层居(村)民委员会和千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的精神卫生工作组织管理网络。
在海南省安宁医院,记者看到,由于资金紧张,精神病人聚集在两处砖瓦结构的院落中,一处是男病人,一处是女病人,正在兴建的病房大楼缺口资金1000余万元只能暂时停工。
安宁医院防治科医师周晓民介绍,仅在2006年,安宁医院已接收120余名公安部门移送的精神病人(包括外来精神病人),政府财政每月只负责这些病人800元,实际上每人却需要1500余元,安宁医院亏本经营,难以有更大发展。
据统计,海南省约有各类精神病人13.5万人,其中约有2000多名“三无”精神病人流落街头,而全省拥有收治精神病人床位只有900多张,由于病床紧张,民政病房的精神病人只能是大杂居,而无法按司法病人、重度精神病人、民政、老年和儿童等分区管理。
安宁医院因此建议,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每年精神疾病防治经费的拨付标准至少按0.3元/人的标准,以海南省800万人口计应予拨付240万元,这些经费可以用于发现病人、建档立卡、病人随访、信息管理、宣传培训、检查督导等工作。(记者 任明超)
上海:精神病人杀人案数量大大降低
10年解锁300多人
铁链锁身,蓬头垢面……
5月22日,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分中心副主任姚新伟向记者展示了该中心1991年普查后发现的部分“关锁”案例的照片。
“关锁,就是限制病人的人身自由、又不让他们接受治疗。”姚新伟介绍说,这次普查发现了100个被关锁的特困重残精神疾病患者,由于几次治疗又复发,他们的家属大都放弃了治疗希望,为了保证他们不惹事,只能把他们当作“宠物”来养。
在1991年到2000年之间,上海解锁了264例病人。2000年,再次全面普查,解锁了84人。这84人中,有80%患者因为经济原因被关锁,20%患者因丧失治疗信心被关锁。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58岁,最小的只有20岁,其中23人被关锁10年以上。
经过解锁和后续治疗,3年后,这80多名特困重残精神疾病患者有10%能自理生活,76人的症状有所缓解。在成功解锁的病人中,有人还走上了工作岗位。
让精神病患者吃得起药住得起院
1958年,上海精神病发病率是千分之二,上世纪90年代这个数字猛增为千分之十六还多,终生患病率在增加,发病速度还将持续加快。姚新伟表示:“这是一个不应该被忽视的群体。”
在上海地区,如今已建档的精神病患者有100987人,他们中有相当部分患有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等重性精神疾病。这些在册的患者中又有10%处于住院治疗阶段,90%左右生活在社区。
“我们的监护率达到95%以上,建档一个就监护一个。”姚新伟表示,全市所有的无业精神病人都能享受免费服药(限于低价、有效、安全的21种国产药)。这一实事项目从去年10月起施行,今年已经新覆盖了 5500人。
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援助也在增加,1993年起上海各个区县按照辖区内常住人口计算,人均0.15元,对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进行救助。1999年这笔救助投入上升到平均每人0.3元,从2003年开始,上涨到1元。这部分经费可以提供给无业贫困、易肇事肇祸的患者享受免费住院,现在上海每年有1300万元的经费可以用于2000人进行免费住院治疗。
“有了这些措施,现在几乎没有患者因为家庭经济原因吃不起药住不起院的情况。”姚新伟告诉记者。
每个病人都有一个看护网
“每个病人都有一个看护网。”姚新伟介绍说,在大部分精神病患者生活的社区层面都有区级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社区团队进行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精神科兼职医师会上门随访,督促患者服药、观察病情发展,向上级医院汇报,以保证病人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此外,在每个街道的派出所,还有一名精神病防治专职民警,上海全市约有230名专职民警负责重点病人(即易肇事肇祸病人)的排查摸底和送治工作。除了专职民警,还有民政干部、残联的助残员、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等共同实施精神病人监管工作。
随着精神病防治工作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上海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原先最初的卫生、公安、民政三家扩大到财政、教委、司法、劳动保障、医保、精神文明办公室和残联等共10个部门。上海各区县和街道乡镇也相应建立了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多部门协作的三级管理网络。这种模式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上海模式”。
“精神病人的监管不仅是一个卫生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姚新伟的担忧是,现在的情况不是没有人愿意帮助精神病患者,而是许多监护人不愿别人来帮忙。害怕遭遇歧视,或者出于保护隐私的目的,一些精神病人家属对患者病情三缄其口,避而不谈。还有的家属出于亲情,舍不得送治患者,因延误病情而导致的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
姚新伟告诉记者,20年前,上海每年都要发生多起精神病人杀人事件,但是到现在,这个数字已经大大下降了。
今年春节前夕,医生发现虹口区一名50多岁的精神病人有发病先兆,就建议其母送医院治疗,遭到了母亲的拒绝。虽然民警、居委会都来劝说,但是母亲依然舍不得儿子在医院里过年。结果,春节还没到,儿子就把70多岁的母亲掐死了。
“我们的工作虽然做到位了,但是这种事件还是无法预测,无法完全避免。”姚新伟介绍,为了提高监护人的精神卫生知识,减少病患对其造成的伤害事件,上海市各级精神卫生机构还专门为病患及其家属开设了“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教育”培训班,传授精神疾病常识、预防护理知识等课程。
“现在,特困重残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有效率已经达到了80%。”姚新伟表示,“有了社会、医疗和法律的保障,特困重残精神疾病患者在被‘解锁’后大多不必再进入‘关锁’状态了。”
这个法律保障就是在2002年4月7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精神卫生的地方法规,它明确了精神病患者在就医、入学、就业等方面的合法权利。
与此同时,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视和投入不断加强。上海各级精神病院的设施也在不断改善。政府投资近3亿元后,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门急诊和病房设备正在向“亚洲一流”的水准看齐,从业者素质也在不断提高。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分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王维玲主任认为,精神卫生服务不仅仅是给送治的病人提供药物治疗,而更多的关注应该投放到提高全人群的精神卫生意识和精神病患者药物控制后的康复训练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效预防精神病人危害公共安全的现象。(记者 龚瑜)
中国精神科医生严重短缺
全国注册精神科医师16383人,平均每10万人口拥有1.26名精神科医师,这与全球平均每10万人口3.96名精神科医生的水平相差近70%。在“惠氏杯”第二届中国医师协会杰出精神科医师颁奖典礼上,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
与会专家透露,我国每10万人口拥有的精神科护士只有2.1名,而全球的平均水平是12.63名,相差80%多。我国儿童、老年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严重不足,临床心理学工作者、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则更加缺乏。中国目前有四分之三的抗抑郁药物是由非精神科医生开出的。
同时,因经济发展不平衡,现有的机构和人员相对集中于东部一些省区,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精神卫生资源匮乏,许多患者难以得到必要的住院治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年底,青海、宁夏的精神科医师还不足30人,西藏更是没有一张精神科病床。
据了解,由于精神卫生机构工作环境和条件相对艰苦,医院所处地理位置偏远,以及存在种种偏见,医学院校毕业生大多不愿意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现有的高层次人才流失现象也相当严重。
而来自世界卫生组织的消息说,精神病问题已占中国健康问题的20%,而全球的平均水平为10%。此外,世卫组织还预测未来20年中国的这一比例将增长至25%。 (记者吴湘韩)
专家态度:精神卫生工作亟须法律保障
“目前全世界已有130多个国家相继制定了《精神卫生法》,早在1985年,卫生部就曾指定四川省卫生厅牵头、湖南省卫生厅协同起草《精神卫生法》(草案),草拟了不下20稿,但至今仍未出台。”参与我国精神卫生立法20多年的专家、卫生部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告诉记者。
据了解,目前,我国精神卫生管理主要依靠其他一些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比如,《民法通则》确立了监护制度和保护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刑法》中规定,通过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方法免除精神病患者的刑事责任,并确立政府强制医疗制度。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的保守估计,中国各类精神病患者在1亿人以上。其中大约1600万的重症患者中,只有20%到医院就医,另外80%流散在社会中,得不到有效的治疗。
“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定时炸弹’。”孙东东说,“近几年来,每年有1万多人次肇事肇祸事件是由这些人引起的,给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威胁和危害非常大。”
在孙东东看来,精神卫生立法看似某一狭窄专业的行业立法,实则体现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公共卫生和人权保障等多方面的状况。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副主任王岳介绍说,精神障碍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及管理均具有特殊性,不同于其他医疗服务形式。患者在发病状态下往往丧失了表达能力,无法合理地作出决策或控制自身行为,因此,在住院期间常常需要予以人身约束或隔离、限制其处理自身事务、为防止意外而剥夺其隐私权、或者强制性给予治疗等;精神疾病患者的就诊病史和患病情况需要对外予以保密;精神疾病患者常常可能在精神症状支配下做出意想不到的危险行为或出现种种意外,对此精神卫生工作者也往往无能为力,甚至自身生命财产安全都处于高度危险之中。“这些特点使精神科工作不仅面临高风险,而且涉及大量其他公共卫生事业中所没有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纠纷,这些问题都是现行法律法规的空白,需要通过专门立法加以调整。”
同时,许多人认为精神障碍是思想品质和道德伦理问题,患病是自己或家人的耻辱。即便意识到精神障碍是疾病,很多人也认为这类疾病难以治愈,或者单纯用医学的手段和方法就能够解决精神卫生问题。群众忽视自身精神卫生需求和歧视精神障碍者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一些不发达地区,精神障碍者还常常成为迷信活动的牺牲品。
孙东东介绍说,从国外精神卫生立法的历史规律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以上时,就具备条件来关心精神病患者这个弱势群体的健康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支持。“我国已经具备了这样的经济基础。”
“精神障碍的疾病总负担在各类疾病负担中是占第一位的,需要国家公共财政的支持,但由于《精神卫生法》的缺失,我国不少经济发达地区对精神卫生事业的投入却明显不够,更不用说经济欠发达地区了。在我国广大农村,精神疾患是造成部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原因,病人的治疗、救济、就业和不受歧视等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文明。”
孙东东认为,造成我国精神卫生立法“难产”的原因首先是整个社会不够重视。相对于快速发展的经济,各级政府对精神卫生问题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重视不够,而实际上精神疾病早已位于我国各种疾病负担的首位,由于精神卫生立法要求各级政府应该承担起精神病人治疗和监护的经济责任,这对于经济不发达地方的政府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地方积极性不高。二是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涉及多方,各方对于权利和义务的划分还有争议。他说,在中央一级,除了公安、民政和卫生部门外,还包括财政部、发改委等十多个部门。
今年3月14日,卫生部公布的《卫生部2007年卫生立法计划》显示,《精神卫生法》已经列入卫生部今年的立法计划,有望在明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另有消息说,1月上旬,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桑国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委员信春鹰,已带领调研组到我国最早出台《精神卫生条例》的上海市,就条例的实施情况展开调研。
种种迹象表明,《精神卫生法》立法的脚步正在悄然加快,就在3月底,有关部门在长沙又一次召开了国家精神卫生立法专家研讨会。
孙东东认为,精神卫生立法所应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精神病患者治疗设施的管理规范和权益保障,对精神病患者的诊断、治疗与鉴定标准和程序,这些需要相应的技术标准;精神疾患人员的治疗、救济、教育、就业和不受歧视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可能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保护。(记者 王亦君 实习生 郝广杰)
·"精神病鉴定"怎么就替代了"实现正义"
·精神病鉴定申请次数须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