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城镇化:肥了贪官,苦了平民
与上述触目惊心的现象相印证的是,近年来,我国各地落马的贪官,不少都在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中收受大量贿赂。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显示,城镇建设领域成为商业贿赂犯罪高发区。在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领域的案件占1/3多,这些案件大部分发生在城镇建设项目中。
与此同时,"超速"城镇化和伴随的"圈地"行为,导致城镇周围的空间严重失控,农田一批一批地被毁掉,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和城市边缘人群。农村人口急速、大规模地向城镇迁移或转移,远远超出了城镇的就业吸纳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在一些地方,房屋拆迁规模的日益扩大,使部分城市平民群体边缘化,难以共享城市化发展成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指出,大马路、大广场,多数是形象工程,它们挤压了百姓的公共生活空间,不是城市所需要的。
中央开始通过立法"纠偏"
今年4月24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就城乡规划草案作说明时指出,城乡规划法草案将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确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
这部共7章73条的城乡规划法草案涵盖了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五大类。草案要求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将规划予以公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为了增加规划的透明度,防止政府某些领导人或者建设单位随意变更规划,草案要求城乡规划经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阅已经公布的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法草案还加大了处罚力度,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特别是对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预见,今后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可望在法治的轨道上稳健加速,但不"超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