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郑筱萸被北京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初闻消息,感到真是法律为民做主,说是大快人心,不为过矣,说是申张正义,正其时也! 按法律,收取贿赂649万余元,可以判死刑,这是“按律当斩”,无话可说。论道理,国家的食品药品安全,是天大的事情,事关国计民生,百姓性命,身为药监局长,玩忽职守,纵容假药,坑害人民,据说,他自己都不敢用他审批过的某种药品,这种丧天良的事,天理能容?所以,杀掉郑贪官,于法于理于民情都是应当的,难道还有什么道理可以宽容于他吗?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当前的目标,反对腐败与建设和谐社会相辅相成。从个人的愿望上说,我们希望不杀或少杀,但是这是有社会底线和法制底线的。郑筱萸触犯的正是“社会诚信”这一基础,试想,在食品药品这一领域里的弄虚作假,坑害百姓的事得以泛滥,百姓的人身利益受到损害,还有什么“社会和谐”可言!杀掉郑筱萸也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为了维护“社会诚信”,为了取信于民。 杀掉郑筱萸显示了党中央坚决反对腐败的决心,显示了中央纪委绝不姑息腐败分子,特别是身兼玩忽职守的腐败分子。以前曾经杀过地方政府的高官,此次杀掉中央政府部门的高官,还是首例。党和政府反腐败决心如此之大,我劝那些腐败分子要小心了!(山野)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田雨、崔清新)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阅读全文 新华博客:郑筱萸被判死刑 彰显中央反腐决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上午对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判决,郑筱萸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判决,顺乎民心,顺乎民意,真乃大快人心事。 “出现郑筱萸等案件,最主要的教训有五个方面” “出现郑筱萸等案件,最主要的教训有五个方面。”中央纪委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首先是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存在偏差,没有处理好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其次是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自由裁量的空间过大;第三是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第四是干部选拔任用没有很好地落实民主集中制,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没有严格实行轮岗交流;第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薄弱,一些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淡薄。>>详细 本网快讯: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受审(图) 5月16日上午9时,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详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被双开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李亚杰) 中央纪委监察部3月1日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详细 新华时评:为什么“郑筱萸的位子容易腐败” 3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导致他“倒下”的原因,不能正确行使手中价值巨大的药品审批权,正是关键的一条。 为什么有代表说“郑筱萸的位子就很容易腐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作为主管药品监管的机构,掌管着不少审批权限,药品注册就是其中分量最重的一个。谁能拿到批号,全由药监局拍板。进一步说,全由关键部门的“一把手”说了算。>>详细 新华资料:郑筱萸简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