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兰州5月29日电 (记者彭波)日前,甘肃省政府对徽县血铅超标事件做出处理决定,2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处理。 2006年3至8月间,甘肃省徽县水阳乡新寺村、牟坝村、刘沟村共查出368人血铅超标。有关部门最终将这次血铅超标事件定性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调查显示,甘肃省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自1996年建成到2004年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长期不按规定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是导致血铅超标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徽县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和发展计划局、陇南市环保局及其主要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董事长冉宏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其他19名有关责任人,分别做出了撤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理意见。 《人民日报》 (2007-05-30 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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