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 (记者黄庆畅)国务院法制办最新数据显示,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以来,全国已出台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200多件,修改或废止“限非”的规章、文件6428件,与相关法律形成了多层次的法律保障体系。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非公经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也日益完善,形成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多层次法律制度体系。《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非公经济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大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为非公经济的平等地位提供了更多制度保障。此后,国务院各部委陆续出台近40件规范性文件,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改进对企业的监管等七方面,保障非公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同等待遇。同时,各省区市也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0多件,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 2005年底开始,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开展了清理工作,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已审查160多万件文件,共清理出有“限非”问题的规章、文件6428件。其中,已修改1040件,废止4184件;拟修改329件,拟废止875件。 (相关报道见第十三版) 《人民日报》 (2007-05-30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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