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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无证搭客进行处罚 业主拼车也可能受重罚

www.zjol.com.cn  2007年05月31日 09:23: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广州对无证搭客进行处罚业主拼车也可能受重罚

  一名非法载客的司机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听闻自己非法营运将被处以3万至10万元的罚款后,追悔莫及,竟然伏在驾驶盘上抽泣起来。记者高鹤涛摄

  本报讯(记者蒋悦飞骆建基实习生张晓莺通讯员杨丽媛)按照广州市交通部门的规定,如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有偿进行搭客运货即构成非法营运,对当事司机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小区业主私自拼车上下班也可能构成非法营运!

  查获一无证运客面包车

  记者昨日跟随交通部门执法人员来到广园东路口执法现场看到,一辆从白云区九佛镇开出、车牌号为粤AF2002的面包车由于进行非法载客而被执法人员拦下,车上除司机以外有7名乘客。

  该车的陈姓司机称自己认识乘客中的两三人,但经交通部门的执法人员询问之后发现,实际只有一名乘客与司机相识,其他6名乘客都是路边拉来的陌生乘客,每人都向司机交纳了6元的乘车费。该车并无道路运输证,属于使用合法牌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蓝牌车。

  据现场的交通部门执法人员介绍,执法人员之前发现该车在广园路段频繁出现,这次非法载客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当事司机听闻自己非法营运将被处以3万至10万元的罚款后,追悔莫及,竟然伏在驾驶盘上抽泣起来。

  广州市交委近期通过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强对违章上落客、黑站点、黑票点的查处和取缔力度,相继开展了6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从5月中旬至今共查处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106宗以及不按公布路线行驶38宗;监控、清理黑站(票)点8个,查处非法营运49宗,拘留暴力抗法司机1人。

  间接结算车费也视为营运行为

  市交通部门强调:非法营运成立的条件是以双方已达成了有偿的运输协议来认定,至于是否已经收到车费并不是必要条件。司机、拉客仔直接收取乘客、货主车费;顺路送人并收取油费或过桥过路费;以其他方式(如计入货物、服务价格的)间接结算车费都视为营运行为。

  市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私家车司机不要因贪图小利从事营运性的搭客行为,要警惕路边的拉客仔送客上门的情况,一经查实构成了非法营运,也将对其处以暂扣车辆、高额罚款等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而现在广州许多偏远的小区业主私自拼车上下班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了一定程度的非法营运。

  对此,不少市民表示认同严厉打击“蓝牌车”的同时,应该对车主拼车加以区别对待,在公交拥堵、车速缓慢,而出租车又难打的广州交通,小区业主拼车出行未必不是一件减轻道路压力、减轻出行成本的好方法。

  域外传真拼车现象受到政府鼓励

  记者了解到,拼车、“顺风车”等现象在国外不仅是司空见惯,而且受到政府的鼓励。在德国、新加坡,赶上交通高峰期,即使是私家车,空车上路甚至会被罚款。美国也有类似规定,车中有两三个人就可在专用车道行驶。在韩国,不仅私家车可成为“顺风车”,就是出租车也可由多位乘客“拼车”,名曰“合乘制”。

  在新加坡,政府为了减少上下班高峰期的车辆流量,鼓励人们进城的时候搭顺风车,并对没搭够人的处以罚款,但车主一般不向搭车者收取报酬。

  部门澄清打击重点并非业主拼车

  广州市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澄清

  打击非法营运的重点并非私家车业主的拼车行为,而是长期、专门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比如近期刚刚宣判的一辆冒牌广骏的克隆出租车,他们伪装成正规出租车,不缴纳任何税费,专门地、长期地和广大缴纳了大量税费的出租车司机抢客,就要加以重点打击。还有长期活跃在机场的蓝牌车,也是这种情况。

  至于私家车的拼车行为,很多都是偶然的行为,只要是免费的,熟人之间的搭乘,并非交通部门的打击对象。

  律师说法是否合法应看有无盈利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钟琦表示

  对于这一问题,分界交点应该落在车主是否以盈利为目的进行搭客。如果搭乘顺风车的费用是为了车主收回成本和车辆损耗,即便是略高一点,都是属于合理的劳务支付;简单定为非法营运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不足。如果遇上交通事故,处理起来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具体的过错方。至于提供拼车的司机是否有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义务,这一点在民事认同上很难界定。拼车本来就是自发性的行为,只要在法律限定的范围之内,都不应干涉。

  车主何不好好利用社会资源

  黄滔

  供职某大型国企

  在某大型国企工作的黄滔在这个五一节就尝试了拼车回家的甜头。黄滔家在湖北宜昌,从广州到湖北,开车得近十个小时。光是他自己开车回家的话,一般三四小时就吃不消了。幸好一个同乡也想回家,也会开车,两人一合计,决定拼车回家,两个人轮流开车,共同负担来回大路桥费和油费,省力又省钱。“为什么这样就不行,虽然我收了钱,但只是成本问题。特别是在节假日,公共交通本来就紧张,何不好好利用各种社会资源。”

  搭车人拼车上下班双方互赢

  刘倩(化名)

  家住番禺南奥

  刘倩(化名)常搭同住番禺南奥的同事的顺风车上下班,已经快一年了。两人本是同事,家住得又近,关系也不错,一开始是帮忙捎带,后来渐渐坐车的次数多了,刘倩也觉得不好意思,会买一些礼物送给对方,渐渐地就直接每个月给一点油费和路桥费,“也给别人减轻一些负担。”

  刘倩同样认为,拼车上下班既实惠又方便,是一件双方互赢的事情。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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