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突出志愿者将获优先聘用 信报讯(实习记者荆浩)为促进本市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有过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将在应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时同等条件下可获得优先聘用。 昨天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会议。《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条例草案倡导单位和其他组织为本单位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创造条件。条例草案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应当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优先录取、聘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民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率仅有14%,比例仍然不高。 条例草案规定,在参加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将根据需要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险的办理由志愿服务组织与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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