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31日专电 (记者黄菊)今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近期的三项举措。这三项举措分别体现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北京市检察机关2007年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方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会上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工指出实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方案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实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方案是为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提高在新形势下的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是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更好地服务。 为了在检察工作中充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残疾人案件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说关于在检察工作中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与以往相比更加细化了相应的执行标准,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残疾人案件工作中的第一次尝试,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这一特殊群体。其中规定第十二条指出讯问残疾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对于确有人身危险性,必须使用戒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相关文件: 北京市检察院关于在工作中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试行) 北京市检07年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方案 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