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万家灯火的民生工程——全国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综述
新华网沈阳6月3日电(记者 刘铮、陈梦阳)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改善民生的最重要途径。一个家庭如果所有成员都没有工作,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3日在沈阳结束的全国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出,年底基本消除城镇现有零就业家庭,让每个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城镇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员实现就业。
从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入手
劳动保障部提供的情况显示,经过几年努力,就业能力强的下岗失业人员大多已实现再就业,而由于家庭成员年龄偏大、缺少专门技能等原因,零就业家庭成为就业和生活最困难的群体,一般性政策措施难以解决。
“必须把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作为当前就业整体工作的一个重点,下大力气抓好。”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指出,对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援助,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功能,要从有针对性地开发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岗位入手。
辽宁省由政府出资利用棚户区改造的土地,建立安置零就业家庭的再就业基地,免费提供摊位,实行零税费;广东省中山、深圳、汕头等地组织共建社区就业基地,由村镇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订单、工商税务部门减免税费,组织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进出口来料加工;合肥市交警支队一次性提供了300个交警协勤员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
仅以辽宁省为例,2005年以来开发了33.8万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截至2006年底,全省帮助17.9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
自2004年一些地方陆续开展对零就业家庭的专项援助以来,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份出台了以援助零就业家庭为重点对象的政策文件。劳动保障部提出,年底有条件的地区要全部消除城镇现有零就业家庭,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消除,全国总体解决达80%。
帮助实现较为稳定的就业
“帮助他们找到就业岗位只是第一步,实现较为稳定的就业,并解决社会保险等后顾之忧,更为关键。”张小建要求,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必须通过扶持政策来稳定岗位。
一些地方对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给予社保和岗位补贴。广东省对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给予相应期限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险种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合肥市规定,凡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党政机关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给予540元的岗位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
对零就业家庭子女实施特殊培训援助,是彻底解决零就业家庭困难的好办法。辽宁省在各类职业院校中为零就业家庭子女开设了为期2年至3年的汽车维修、平面设计、数控机床等十几个专业,对学费、住宿费提供全额补贴。毕业时经考试合格可获学历和技能双证书。目前,全省已培训零就业家庭子女2430人,人均补贴3870元。
以登记认定为起点、达到稳定就业为终点,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是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的重点。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对零就业家庭就业,采取个性化指导和训练,帮助掌握面试技巧;特约专家,对仍未能就业的困难服务对象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诊断指导和政策帮助;通过进行职业素质测评,使其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求职方向;组织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参加定向或见习培训获得工作经验,并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进行托底安置。
劳动保障部这次要求,摸清各地零就业家庭底数,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把帮扶任务分解到每一个社区,确定专人负责,明确时限要求,一包到底。
加强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各地的实践已经证明,在一个阶段内消除零就业家庭是可以做到的。但由于零就业家庭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消除零就业家庭不可能一劳永逸。张小建要求,对零就业家庭的援助工作,最终要靠长效管理机制。
劳动保障部要求,加强失业调控,强化源头控制;完善登记管理,随时掌握动态变化;制定工作预案和跟踪服务措施,做到“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针对不稳定因素,采取保证稳定的措施。
辽宁省向全社会承诺,一旦出现零就业家庭,20天内至少为其提供一个合适的就业岗位,并提出,在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的基础上,力争帮助棚户区改造回迁的零就业家庭实现双就业。对已上岗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社区每月至少走访一次,了解就业状态、收入情况,对重新失业的,及时提供再次援助,确保他们的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资金保障是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张小建要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筹好、管好、用好资金;加大地方财政对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切实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拨付的时效性,确保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在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的基础上,探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办法,绝对不能出现截留资金导致政策不能落实的情况。
“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就全国来讲,还仅仅是开始,取得的成果也只是在一些地区的突破,面上的推开和成果的持续稳固还要下更大功夫。”张小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