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6月3日电 记者周志忠报道: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规范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宁夏对本年度全区范围内中营高速公路、盐池高速公路、宁夏广电中心等百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情况实施监控。 列入自治区监控的重点建设施工项目为107项,包括2007年以前开工尚未竣工和今年新开工的施工项目,重点是政府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和曾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 监控范围包括: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施工企业为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保险情况;施工企业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使用童工的现象,以及施工作业现场的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情况 具体监控内容为,是否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和登记备案;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向农民工收取或变相收取风险金、抵押金或扣押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情况;是否建立了劳动合同台账。是否将工资按月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形式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手中;支付的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支付超时加班工资;有无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工资支付表册和台账是否健全。是否在工程中标后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足额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按规定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办理了大病住院保险手续?是否按规定为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是否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等。 此外,是否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向农民工发放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并公示,以及农民工是否参加了本企业的工会组织和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施工企业是否告知农民工合法权益情况;施工现场内是否树立了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是否将农民工的有关合法权益、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当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和地址等内容进行公开告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否得到落实等,也都列入监控之内。 百项工程监控采取日常巡视检查方式进行,自治区各级劳动保障、建设、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工会组织,每月会独立或联合到纳入监控范围的建筑施工项目工地巡视两次。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安全生产防护设施配备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将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并视情况将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自治区同时以完善举报、投诉机制保证百项工程监控的顺利实施。各级劳动保障、建设、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向社会公开举报地址、电话和信箱等方式方便农民工的举报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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