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部长李盛霖强调,在下一阶段的治理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更加”:思想上更加重视、态度上更加坚决、措施上更加有力、成效上更加明显。 会议传达了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意见》两个文件精神。李盛霖肯定了前一阶段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他强调,下一阶段,要在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既要总结成效,又要高度重视并重点解决存在的问题,使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杜绝表面化、形式化。要认真学习中央治理商业贿赂有关精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是推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 李盛霖强调,下一阶段要围绕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转包分包等重点环节开展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纠检查评估过程中解决存在的问题。治理工作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要把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纳入构建惩防体系的整体框架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总结并推广河北省交通厅在工程建设领域实施的“十公开”制度、江苏省交通厅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实施的纪检监察巡查制度等廉政建设经验,丰富和完善惩防体系。二是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作风建设,教育干部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使其自觉抵御和坚决反对商业贿赂,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机关干部要进一步履行好“四个不准”的要求。三是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结合起来,治理工作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使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李盛霖要求各级交通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在下一步治理工作中要明确任务和责任并抓好落实。要抓好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抓补课,通过对治理工作的检查评估,对存在问题的要进行重点督察整改。二是抓新建项目的治理,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提倡审计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建立既尊重建设规律、又有利于防治腐败的治理机制,重点推进政务公开,使每一个工作环节都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中,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四是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五是继续抓好案件的办理工作。 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部长冯正霖和驻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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