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建设厅了解到,河北省自2004年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以来,已为2.55万户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
据记者了解,河北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按照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进行。截至2006年底,已累计为有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3500多万元,核减租金660多万元,实物配租住房57套。河北省对1027户最低收入家庭入户调查结果表明,95%以上符合条件的家庭已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记者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