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坚决反对垄断行业高工资的态度,显示了在经历市场化改革近30年后,民众对社会公平、铲除腐败、深化改革等诉求更加强烈
时下,垄断行业过高的工资待遇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形成了一股“工资热”。面对垄断行业相对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而言过高的工资收入,绝大多数民众明确表现出坚决反对的态度,显示了在经历市场化改革近30年后,民众对社会公平、铲除腐败、深化改革等政治诉求更加强烈。
公众渴望社会公平的心态更加强烈
一般而言,垄断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经营的是国有资产,那么它的商业活动所得理应用于实现、扩大公共利益。但广大民众在实际中直观感受到的只是垄断企业的员工获得了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待遇,并未感受到这些企业在维护、促进公共利益方面的作为。
更为严重的是,某些垄断企业面对自身过高的工资收入,甚至表现出“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现象:它们一方面给予本单位员工以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工资待遇,一方面又依然抱怨国家相关的价格管制业已使其处于亏损的边缘。电力企业要求电价随煤价的上涨而上调;石油企业则以国际油价上涨为由不断要求调高成品油的零售价格,中石化还因炼化环节亏损得到了财政部100亿元的巨额财政补贴。
这样,民众很容易认为这些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是不惜以亏损国有资产,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来实现其员工的高工资。因而,在普通民众的认知中,会认为垄断行业的高工资是以公共利益的受损为前提和代价的,垄断行业的高工资因此也就理所当然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实现和促进社会公平是党和政府历来大力倡导的,也是普通民众极端重视的基本社会准则。社会公平中一项重要的指标就是分配公平,即我们一直以来都大力提倡和努力追求的“按劳分配”,而工资是社会分配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因而,工资收入也就因此成为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
当广大非垄断行业从业人员直观地感受到垄断行业的工资远远高出自身的劳动所得,进而通过不同的渠道了解得到垄断行业从业者的高工资是在并没有比自己付出更多、更高技术含量的劳动,甚至是在远低于自身的劳动时间和技能付出的情况下获得的时候,其“社会不公”的心态之产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例如,根据媒体的披露,某国有倒闭电厂一名抄表工每天只需抄4次电表,便可享受每月6500元的工资,一年发放16个月的工资,还会获得年终奖励和两份商业保险金,一般社会公众自然而然会认为自己付出的劳动没有得到必要、足够的尊重和回报,社会公平原则受到了极大的损坏,产生“社会不公”这类十分负面的政治心态。
垄断行业的高工资违背社会公平原则,而媒体及公众对这种现象的批判与反对也显示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民众对社会公平的诉求更加强烈。
表现出民众对惩治腐败的热情
从我们当下的现实来看,相当一部分垄断企业并不是由必要的自然垄断产生的,而是在历次行政机构改革中,由一些原有的行政管理部门变成的,某些垄断企业甚至是一些政府部门、政府官员为了权力寻租而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借口人为设置的。这些垄断企业,享受着政府提供的特殊的政策保障,不但以低成本或无成本地占用着公共资源,将经营国有资产的所得中饱私囊,惬意地享受着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高工资,高待遇,更有甚者会同与其相关的政府部门、政府官员从事权钱交易的丑恶勾当。
随着大众传媒的不断发展和人民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认识、理解上述问题对广大民众而言已不再十分困难。因此,面对某些垄断行业的高工资,普通民众很容易将其与腐败相联系,认为垄断企业的高工资是通过侵吞国有资产收益甚至是国有资产本身,通过腐蚀相关政府部门、政府官员等腐败行为得以实现并不断维持的,同时腐败的政府部门、政府官员为了一己私利置公共利益于不顾,认可、支持某些垄断企业享受与其经济、社会贡献不符的高工资,高待遇。
民众认为垄断行业的高工资与腐败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表现了民众对惩治腐败的热情。
警惕民众迁怒改革的负面影响
这使广大民众对改革的信心产生动摇。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我国在收入分配中一直坚持“平均主义”、“大锅饭”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使得在较长的时期内,各个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不明显。但改革开放以来,各行业间的收入差距,特别使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的工资收入差距以及垄断行业工资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日益加剧:据统计,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比全国平均工资水平高出120%。到了上个世纪中期,1994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保险业,比全国平均工资水平高出150%。2001年,职工平均工资较高的是航空运输业,比全国平均工资水平高出251.7%。可以看出,垄断行业工资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
面对这种情况,普通民众难免会迁怒,归咎于改革开放,认为改革中不科学、不合理的政策、措施损害了社会公正原则,扩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加剧了贫富分化,认为改革并未使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受充分、足够的有益成果,而是使少数人取得了过多的改革成果,认为改革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改革有违最初的初衷。当民众持有这种政治心态时,自然会对改革的前景产生疑问,对改革的目的产生怀疑,对改革的信心产生动摇。
绝大多数民众对垄断行业高工资持有的反对的政治心态,已经表明广大民众对社会公平、公共利益、腐败、社会改革等对于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至关重要问题的广泛关注、极端重视。因此,我们必须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全面地深入研究。应对垄断企业高工资问题及其带来的各种社会不满政治情绪和政治心态。
让改革的成果让人民共享
令人欣喜的是,中央对于上述问题已经给予了高度重视。政府方面也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表态和回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2006年5月召开的第三届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公开表示,当前中国企业分配及薪酬管理中还存在较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比较突出。
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明确要求“要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而此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2006年底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大对收入过高的行业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力度。
而就在日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示,要采取五项措施,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和谐。包括推动落实最低工资指导制度、实行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建立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体制等。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随着相关各项配套措施的制定、实施、落实,垄断行业高工资问题会逐步得到妥善解决,广大民众由此而来的负面政治心态也会逐渐好转。这必将增加社会的和睦、团结,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完善。(袁柏顺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