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5日)裁定将于7月份连续召开五次庭期,分别是3日、10日、19日、24日、31日。至于下次开庭传唤的辩方证人,分别是前市长办公室秘书方惠中、孙丽珠与孙振妮等三人。 据“中央社”报道,马英九特别费案已进入审理程序,由于今天检、辩诘问彭淑芳、张哲琛与康炳政等三名证人就花了一天时间,而未来五次开庭时间只有上午半天,因此审判长蔡守训询问检、辩诘问时间是否足够。 合议庭今天裁定,未来五次开庭时间分别是7月3日、10日、19日、24日、31日。3日开庭传唤的辩方证人,分别是方惠中、孙丽珠与孙振妮等三人,其中孙振妮、方惠中同案遭缓起诉处分。 后续传唤证人还包括前市长办公室主任廖鲤,以及秘书处出纳刘静蓉、赵小菁、吴丽洳、周秀霞、主计处科长林秀风、前市政府主计处处长石素梅、会计室主任谢鎙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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