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链接 郝和平受贿的行径败露后,执法部门顺藤摸瓜,又在药监局内部挖出了数名贪官。 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 一审被判处死刑 今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根据指控,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郑筱萸利用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 2001年至2003年,郑筱萸先后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启动专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未做认真部署,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郑筱萸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的后果,经后来抽查发现,包括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了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郑筱萸下属 曹文庄被诉 就在郑筱萸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当天,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也因涉嫌受贿近200万元和犯有玩忽职守罪,被市检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起诉书的内容,曹文庄被诉玩忽职守的指控内容与郑筱萸基本相同。 起诉书指控曹文庄涉嫌受贿近200万元的事实,主要发生在其任国家药监局医药注册司司长期间。当时每年有上万种新药和“换名涨价药”,要由国家药监局审批,而曹文庄作为药品注册司司长,正是具体掌管这一大权的关键人物。起诉书指控曹文庄利用手中的权力,接受企业请托、收受企业贿赂。 曾有媒体报道,医药企业只需搞到一个“新药”批号,每片3分钱的阿司匹林,换个“巴米尔”的新名称,就可以卖到每10片6.3元,价格一下子涨了20倍。正常情况下,一个新药批文从研发到审评通过需要至少五年时间,医药企业为了用最快的时间、最简单的手续获得药品批文,不惜采取行贿的手法。曹文庄和已经被判刑的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郑筱萸一样,也是在钱权交易中葬送了自己。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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