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全国统一

www.zjol.com.cn  2007年06月07日 10:18: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为推进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最近,公安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启用统一的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并制定了标识制作和设置规范,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的设置工作。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分步实施,争取支持,落实经费,加强检查,保证质量。以门楣竖式标牌、指路标牌为重点,力争80%的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年内完成设置任务。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要在年内率先完成规范标识工作。

   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分为门楣竖式标牌、门楣横式标牌、门楣横式标识、门口灯箱标识等四种,均以警蓝色和白色相间。其中,门楣竖式标牌标注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的名称,设置于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建筑物门口右侧;门楣横式标识标注中英文“交通警察”字样和警徽,喷涂在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建筑物入口处的上方居中位置;指路标牌标注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的位置方向、距离及电话,设置于车行道右侧的人行道、路肩或中央分隔带上;门口灯箱标识标注“交警大(中)队”或“车辆管理所”的字样,设置于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

  

  

  


来源: 东方网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