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江国成、王优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欧新黔7日说,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欧新黔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基础相对薄弱,保持较高的就业率和社会的基本供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小企业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创造经济奇迹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催生产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她指出,我国“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年均增长9.5%,而规模以上的工业中小企业的增加值年均增长28%。这说明中小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非常大。中小企业创造的产值和服务价值已经占了国民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中小企业上缴的税收占了我国税收总额的50%左右。65%的发明专利、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中小企业完成的。 她认为中小企业已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我国有13亿人口,农民数量超过一半,又处在工业化的进程之中,面临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转移和世界上最大的就业压力。 欧新黔说,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提供的城镇就业岗位占全部就业岗位的75%以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和大多数农民工都在中小企业找到了工作,许多的高校毕业生也选择在中小企业就业。 她表示,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品供给、平衡国内外贸易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些因素直接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如果占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得不到发展,那么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就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她认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必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采取了包括完善法制、支持技术革新、市场开拓、建立社会服务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一系列措施。2003年1月1日,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开始实施;2005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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