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天津访问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基本法座谈会上有关“剩余权力”及“三权分立”的阐述,其实早于十多年前联合声明的谈判和基本法的厘订时已经说清楚,而特区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及立法会自回归后各司其职,香港市民均亲见这体制是行之有效的,“10年来都是一样,将来亦是一样”。
政制发展要循基本法框架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曾荫权在响应记者提问时强调,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主权理所当然是国家拥有。香港特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是国家根据宪法和《基本法》赋予香港的,这些是很清楚的,不需要再为这事讨论。
他又强调,有关政制发展的讨论,均要循着《基本法》的框架进行,这是香港人所认同的,也是最快、最有效、最实际达致普选的途径。而在研讨会上,内地学者及专家讲解的是《基本法》的有关条文及理念,并非新的框架,是《基本法》已定下的。
曾荫权在座谈会上亦谈到,香港要化解政治对立和消除两极化的政治生态。
他解释,自己是希望说明要达致普选,需要包容、需要妥协、需要聆听各方面的意见,社会才能达致共识。至于要结合行政立法机关的力量,以达致政治主流的说法,是希望政府推出的政策及措施,能得到大多数立法会议员具固定性、稳定性的支持,而非指来届的政府会推行“执政联盟”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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