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8日),通州梨园镇副镇长房广成团伙涉黑案在一中院的庭审结束,37名被告人基本承认了被指控的30余起犯罪事实,但房广成等被告人都否认自己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前天是本案10天庭审的最后一天,团伙头目房广成只说了一句:“我服从法院判决。”其他多数被告人则表示悔恨,恳请法院对自己从轻惩处。但所有被告人都否认自己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是房广成团伙是否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检方公诉团认为,房广成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在通州区部分地区形成极其恶劣的重大影响和一定的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几名主要被告人的律师则表示,当事人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未同时构成该罪的几个法律要件,所以不能认定其犯有此罪名。
法院没有当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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