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上周末组织召开了该市出租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方案听证会,南京市出租汽车营运起步价由8元/3公里涨价1元几成定局。23名听证代表中6人赞同维持现状,即每车次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并视油价具体情况取消或再度增收;17人赞同将现行燃油附加费1元并入起步价,即将该市起步价由8元/3公里调整为9元/3公里,并适时启动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占的哥收入26%
该局成本调查队通过对该市出租车GPS数据库抽样调查,测算出目前每辆双驾出租车除去支出外,月均收入为4620.43元,如停收1元燃油附加费,则月均收入3419.43元/辆,燃油附加费占的哥收入的26%。
对此,很多听证代表认为,根据测算,公司管理费最高不超过6700元/月,但目前该市所有公司收取管理费均为主管部门规定的上限———7200元/月,燃油成本的增加不应该完全由消费者和司机买单,公司也应该承担一部分,适当降低管理费。
公平方案因“麻烦”被冷落
根据测算所得油价与运营成本的关系,该局拟定了两个方案。方案一是保持现行运价水平及运价结构不变,当油价持续2个月以上达到4.42元/升及以上,在运价外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油价持续2个月以上低于4.42元/升,停止收取。当持续6个月以上高于4.42元/升时,将1元并入起步价;并入后如回落到4.42元/升以下达6个月时,起步价减1元。当油价达到4.97元/升后,如油价继续上行,即实施第二轮燃油附加费。方案二是将现行燃油附加费1元并入起步价,即将起步价由8元/3公里调整为9元/3公里,当油价上涨至4.97元/升后,按方案一收取燃油附加费。
参与听证的代表中,7名出租车经营者以及行业协会代表均赞成启动方案二,基本观点为在计价器外使用税务部门定额发票和物价部门监制的明码标价签向乘客再收取1元的燃油附加费太麻烦,影响南京窗口形象,并且不利于刷IC卡消费。8名消费者代表中有5人也认为在计价器外另开小票增收附加费太麻烦,因此倾向于方案二。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6名政府部门代表中恰恰只有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局和客管处的2名代表赞同方案一,认为油价一旦下跌起步价还可以恢复至8元/3公里,这对消费者比较公平。来自南京市雷达研究所的消费者代表叶肖钰则表示,从方便的角度出发,每次打车一张发票固然好,但方案一显然更公平,不能为了贪图省事而在无形之中破坏整个社会的公平机制。
消费者希望主管部门诚信
在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陈维祥表示支持方案一,并希望在油价下跌到符合条件时也要立即执行取消燃油附加费,不能失信于民。旁听的市民代表黄家驹表示,如果按照规定本来应该取消燃油附加费,但为了保障出租车行业这个少数人的利益而不执行,这就有损政府形象,对大多数消费者而言不公平。
该市物价局副局长周奇表示,将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决定该市油价运价联动方案,在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